银川市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一条有效西夏陵实行整体保护,保护对象包括:(一)帝陵;(二)陪葬墓;(三)北端建筑遗址;(四)防洪工程遗址;(五)出土文物;(六)相关的历史与自然景观等环境要素;(七)其他承载了西夏陵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要素。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