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西夏陵实行整体保护,保护对象包括:

(一)帝陵;

(二)陪葬墓;

(三)北端建筑遗址;

(四)防洪工程遗址;

(五)出土文物;

(六)相关的历史与自然景观等环境要素;

(七)其他承载了西夏陵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要素。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