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西夏陵的责任和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西夏陵的行为。

对在西夏陵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