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县城中心城区范围,指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永昌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具体范围由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