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航道条例/第二章 航道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所需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建设航道。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