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