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四章 发布与维护第三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益广告改为商业广告;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