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应当载明户外广告的设置人、位置、数量、形式、规格、许可期限以及类别(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临时户外广告)等内容。设置人应当按照载明的内容进行设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租借、倒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