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违法违规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征收、征用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