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供销合作社可以设立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等运营主体。运营主体根据供销合作社授权,履行社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