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可以设立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等运营主体。运营主体根据供销合作社授权,履行社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