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服务机制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当统筹县域供销合作社资源,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基层供销网点布局,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