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四章 屠宰管理第三十四条尚未生效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牲畜收购、屠宰、销售、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