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科学防御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域协作、流域协同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