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暴雨灾害风险预判会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暴雨天气变化,加强预报预警信息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研判信息做好防御应对准备。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