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机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