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作用,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