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坚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