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裁决。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