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保护第十八条有效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