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动现代商贸物流发展促进相关规划实施,协调各部门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效果评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措施。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