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海关应当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优化货物贸易出口结构,拓宽跨境贸易渠道。推动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海外综合服务站,为“冀商出海、冀货出海”提供物流、售后、电商直销、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参与行业研讨、产品推介,深化国际经贸交流合作。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