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现代商贸物流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本省商贸物流设施与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有效对接,支持都市圈内商贸物流设施一体化衔接,城市群间商贸物流设施协同联动,产业集群与商贸物流设施联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