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电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信设施安全,不得阻碍依法实施的电信设施建设和维护。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