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九条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电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电信设施安全运行,电信设施终止使用后应当及时拆除,并依法做好清理工作,避免发生意外。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及时清理废弃的电信设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