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公共安全保障第五十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