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共同治理第十七条有效有关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参与平安建设,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