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等应当发挥表率作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和积极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