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第六章 社会关爱和互助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助残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