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