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申报地理标志、登记版权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