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