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条有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