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