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黎医药文献古籍、传统师承方式、特色诊疗技术、药物炮制技术与工艺、经方验方、传统知识、用药方法、名黎医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等的保护和传承,建立黎医药数据平台,形成活态传承和数字化、影像化记录。鼓励单位和个人捐献有医疗价值的黎医药文献、单方、验方、秘方和有独特疗效的黎医诊疗技术等。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