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保障促进等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