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检查比例和频次,避免重复检查。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