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