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机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1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