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六条有效代表大会举行投票选举前,主席团应当组织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正式候选人,在全体会议上与代表见面。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