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五条有效代表大会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与应选人数相等。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