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有效不符合议案提出条件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