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一条有效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代表团全体会议,主持和处理本代表团的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小组召集人主持代表小组会议,按照会议日程安排,组织代表进行审议和讨论。代表团采用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的方式审议议案和报告。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