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创新发展第二十七条有效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组织汉剧宣传周、艺术研讨、汇演展演等活动,提高汉剧文化影响力。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平台,设立专栏、专题节目、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普及、推广汉剧艺术。鼓励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开展汉剧公益性宣传。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