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五十九条有效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程序轻微违法包括对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下列情形:(一)处理期限轻微违法;(二)通知、送达等程序轻微违法;(三)其他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