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第三节 行政复议审理程序第五十三条有效申请人在对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期限,自行政复议中止之日起计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