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第十四条有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