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激励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科技专项、成果产业化、创新基金使用等方面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并可以通过资金补助、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