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激励第四十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措施,健全知识产权激励和保障机制。转让、许可使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所得,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