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自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指导会员单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信息咨询、预警、维权援助等服务,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理和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