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