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辖区特色食材、餐饮、文化和旅游资源,规划美食街区、美食主题公园等场所建设,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

市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推动与中山特色菜相关的农业生产、食品加工、旅游休闲、餐饮服务等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开发美食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发布中山美食地图。

鼓励和支持中山特色菜生产经营者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特色乡村风貌等本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发展以中山特色菜为主题的餐厅、酒楼和农家乐,促进旅游和消费,带动本地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